读《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

吴诗涛 2021-08-02 [读后感]

[1]吴敬琏,马国川著.重启改革议程 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 第3版[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

二版序

在中国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十有八九会走上权贵资本主义的歧途。

事实说明,改革开放使中国人民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才能得以释放出来才是中国经济能够保持30多年强劲增长的根本原因。我们深信,面对着由于改革停滞造成的种种社会弊病,只有重启改革,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的经济改革和法制化、民主化的政治改革,才是中国的唯一出路。

“中国向何处去”大争论的核心问题,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应当如何定位。

由于政府的过度干预抑制了市场应有作用的发挥,中国的现行制度存在一系列严重缺陷:一是由于普遍存在的“条(部门)块(地方)分割”,对市场“切块、切条、切丝、切末”,造成了市场割据的形成和市场的“碎片化”;二是没有对各种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地开放,使它们能够在同等的市场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三是由于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的广泛存在和反垄断执法软弱无力,使市场丧失了必不可少的竞争性质;四是市场无序,法治未立,不能保证市场交易在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五是各类市场的发育程度参差不齐,对于现代经济发展极为重要的要素市场发育程度尤其低下,严重妨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在以上列举的制度缺陷中,核心的问题是市场缺乏竞争性。自由竞争是市场制度的灵魂。因为只有通过市场的自由竞争,才能够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信号,引导资源流向最有效的地方和形成兼容的激励机制。

为了建设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官、产、学各界提出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改革。我在早些时候把它们概括为以下七个方面:①明晰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基础;②确保不同所有制主体的财产权利得到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企业能够平等地取得生产要素;③实现商品价格和利率、汇率等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更好发挥政府作用”;④完善竞争政策,消除严重妨碍市场运作的地区保护和行政垄断;⑤按照“市场能够办的交给市场,社会能够办的交给社会”的原则,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之前的关系,禁止各级政府介入营利性活动;⑥克服司法地方化倾向,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确立法治;⑦禁止以“宏观调控”名义对微观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市场监管要以事前监管为主转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由实质性审批为主转向合规性监管为主。

按照过去改革的经验,较好的改革策略,是将改革划分为若干循序推进的阶段,然后根据各种改革项目的重要性和关联度,筛选出少量关键性的改革项目,组成各个阶段的“最小一揽子改革方案”,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这样,各项改革就能够较快地发挥协同作用,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也使大众能够直接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好处。

原序

根据我国改革的历史经验,实现全面改革,必须完成三项工作,这就是:第一,确定改革的目标(现在的说法叫作“顶层设计”);第二,制定重点改革的方案,根据各项改革之间的配套关系,制定出改革的总体规划;第三,克服阻力,把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前言

市场制度的建立解放了久被落后制度所束缚的生产力,中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这具体表现为: - 第一,改革为民间创业开拓了活动空间,使中国民间长期被压抑的企业家精神和创业积极性喷薄而出。到20世纪末,中国已经涌现了3000多万户民间企业。它们乃是中国出人意料的发展的最基础的推动力量。 - 第二,市场的开放和民间创业的活跃,使大量原来无法流动的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能够从效率较低的经济活动流向效率较高的经济活动。生产要素大量向相对高效部门的转移所导致的全要素生产率(TFP)的提高,支持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度增长。 - 第三,对外开放政策的成功执行,使中国能够利用发达国家储蓄率过低、投资缺口过大造成的机会,扩大出口,用国际市场的需求弥补国内需求不足,从需求方面支持了产出的高速度增长。 - 第四,实行对外开放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在人力资本投资还没有发挥作用、自主创新活动还没有开展起来的条件下,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装备和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在应用层面上迅速缩小了中国与先进国家之间在过去几百年间积累起来的巨大技术水平差距,使高速度增长得到技术进步的有力支撑。

中国正站在新的历史十字路口上。为了避免社会危机的发生,必须当机立断,痛下决心,重启改革议程,真实地而非口头上地推进市场化、法制化、民主化的改革,建立包容性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实现从**威权发展模式(authoritarian developmentalism)民主发展模式(democratic developmentalism)**的转型。在我们看来,这是中国唯一可能的出路。

第一讲 中国再度面临“向何处去”的问题

现在我们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原因使这种“两头冒尖”的现象愈演愈烈?因为只有弄清楚发生问题的原因,我们才有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所谓**“市场社会主义改革”**并不是要建立真正的市场,而是要在保留国有制的统治地位和计划机关统筹全国经济的条件下引进某些市场机制。

在落后经济追赶发达经济的过程中,为了发挥“后发优势”,强有力的政府往往是利大于弊的。(Alexander Gerschenkron)

市场制度的核心是它的自由价格制度。所谓“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就是指自由竞争形成、能够反映资源供求状况(稀缺程度)的价格决定资源的流向。所以,不论要建立哪一种类型的市场经济,建立自由竞争的市场体系都是问题的关键。然而这不但有许多技术问题需要解决,而且由于会损害寻租者的特殊既得利益而受到阻挠和抵抗。

在21世纪初国有经济改革改到能源、电信、石油、金融等重要行业的国有垄断企业时,改革步伐就明显慢了下来。在某些地方的国企改革中,还出现了改革遭到扭曲,“掌勺者私占大锅饭”的权贵私有化的现象。

对于一个所谓“非人格化交换”占主要地位的现代市场经济来说,没有合乎工人的基本正义的法律和独立公正的司法,合同的执行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活动的参与人为了保障自己财产的安全,就只有去“结交官府”。于是,就出现了从事寻租活动的“新动力”。“买官卖官”的活动开始盛行起来。

腐败所造成的的最严重的社会后果,是居民财富和收入的差距急剧拉大。

各级地方政府通过“低价征地、高价卖出”,使农民向政府转移的价值总额,据说高达20万亿-30万亿。无偿平调农民财产规模之大,令人震惊。

由于货币投放最终是要由所有持有货币的居民“埋单”的,所以海量发放投资和贷款,意味着巨量财富从居民家里转移到政府手中。

于是,近年来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怪圈”:垄断和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及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造成寻租基础扩大,并导致腐败蔓延;但在错误的舆论导向之下,罪责却被强加在市场化的改革身上,进而成为加强行政干预和国家垄断的理由。

第二讲 苏式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为什么要改革

创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首先要瓦解人身依附关系,把农奴从他们所依附的领主的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入劳动力市场。

马克思并不把社会主义看作一种由外力强制推行的社会经济制度,而是把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看作由后者内在矛盾推动的“自然历史进程”。因为资本主义积累过程本身,就蕴涵着形成极少数垄断企业乃至唯一的垄断企业的趋势。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一个生产部门中,如果投入的全部资本已融合成为一个单个资本时,集中便达到了极限。在一个社会里,只有当社会总资本或者合并在唯一的资本家手中,或者合并在唯一的资本家公司手中的时候,集中才算达到极限。”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革命要做的,只不过是“剥夺剥夺者”,改变少数垄断企业甚至是唯一的垄断企业的所有制基础。一旦完成了对“一小撮”资本家的剥夺,整个社会就成了一座建立在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制基础上的大工厂。

没有国家的这种强制力量的新社会将是什么样呢?马克思回答道:“代替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在大变动的时代,能够认清和把握历史的方向,不为潮流所左右,诚非易事。对一个社会的本质的认识甚至需要几代人的时间。当今世界正处在一场席卷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全球金融危机之中。根据过去的经验,在这种情况下认识真理不容易,坚持真理更需要勇气。

如果没有经济的高效率,任何美好的社会理想都会由于缺乏物质基础而成为空中楼阁。弄得不好,甚至会成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普遍贫穷的社会主义。因此,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取舍,实际上别无选择。

1988年在维也纳召开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改革经济学大会上,一位东欧经济学家仿效丘吉尔1947年关于民主讲演的句式,对改革目标的讨论作出了总结:“市场经济是一种很坏的经济制度,不过在所有人类尝试过的经济制度中,它却是最不坏的一种。”

第三讲 1956年中国改革问题的提出

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这也就是邓小平后来所讲的,由于长时期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在中国很容易形成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利又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第一书记,所有人对这种家长式人物形成人身依附关系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家长”一声号令,别的人都要唯命是从。

第四讲 毛泽东时代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然而八大刚刚开完,毛泽东就否定了代表大会决议对主要矛盾实质的提法,并且在1957年“反右派运动”后明确回到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上去。

具体的政治环境,决定了改革措施的取舍。

一个是地方分权型的命令经济体系,一个是“政社合一”的基层组织,这种被一些比较经济学家称作“动员型命令经济”的经济体制,就是毛泽东在1958年发动“大跃进”运动的制度基础。

阿玛蒂亚·森还说,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没有基本的自由,包括信息自由、普通百姓参与的自由、言论的自由,那么这个发展的过程一定会被扭曲,一定不会产生普通民众和社会基层生活状况持续改善的效果。这至今仍然是发人深省的警示之语。历史的惨痛教训,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要使计划体制多少行得通,必要条件是在集中进行经济计算的基础上编制计划,并且中央政府有足够的权威来贯彻计划。

第五讲 向国企放权让利的“市场社会主义”改革没有奏效

市场社会主义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是一种很有影响的思潮。市场社会主义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也包含部分市场化的内容,但是,它所讲的“市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讲的“市场”却有着很大的区别。按照前者的重要倡导者W.布鲁斯的定义,市场社会主义是这样一种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中,生产资料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而资源配置则遵循市场规律,计划机关采用价格、工资、利率、税收等“经济杠杆”和“受调节的市场”来取代分配实物的指令性计划。这就是说,市场社会主义所讲的“市场”是由计划机关模拟出来的,或者说,它的价格是在计划机关的调控管制之下形成的。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市场,却是真正的市场,它的价格是在市场的自由竞争中形成的。

国有企业的行为越是符合有效市场机制的要求,它就离传统意义上的国有制越远。因此布鲁斯认为,完全的市场机制必然要求放弃任何形式的所有制教条,未来市场社会主义的唯一实现形式看来只能是一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混合经济。

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失败引起的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对市场取向改革的怀疑和反对的声音开始走强,导致了改革开放以后的第一次思想回潮。

科尔奈指出:在市场社会主义的体制下,对市场的横向依赖有所加强,但它仍然是次要的。对政府的纵向依赖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因为间接行政控制代替了传统的直接行政控制,但纵向依赖依然保持了主导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命运与等级制度中职位高于他们的那些人紧密相连。虽然他们一只眼睛盯着市场,另一只眼睛却要盯着他们的上级。事实上更重要的是向上的眼睛一定要看清楚:他们现有的奖惩和未来的提升都取决于上级领导“。同时,虽然企业对利润的关心增强了,但是实践给他们的教训乃是:”企业的利润不是在生产中或市场上产生出来的,而是行政官员们在办公室里决定的。“

科尔奈还说,在对企业的预算约束没有变硬的情况下,质量和技术的发展无法实现持续的突破。

第六讲 农村承包确立“增量改革”新战略

可以说,农村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第一个重大突破。

苏联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后,却走上了一条通过剥夺农民来实现所谓“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的道路。其中起着关键性作用的,就是实现农业集体化。中国也走了和苏联相同的道路。

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并不重视法律,而是往往以政策代替法律,这里有许多惨痛的历史教训值得总结。

经济学家杜润生说过,中国是一个农民众多的国度,浮出某些乌托邦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几亿人口的大国,乌托邦思想一旦贸然付诸实践,必定要支出沉重代价。西方有句言语也说:通往地狱的道路是由良好的愿望铺就的。

在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庄园里,农奴们人身依附于庄园主,未经农奴主的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农庄一步。难道,1979年经济学家董辅礽在与外国学者交谈时说,“人民公社制度从经济学意义上说是现代农奴制。”这种独特的城乡强制分割的二元体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强制从农业获取资金,资助“幼稚工业”的成长。根据一些经济学家估算,通过不等价交换,1953-1981年,中国政府从农民那里拿走了7000亿元的资金,相当于同期中国积累资金1.5万亿元的一半左右。

一些学者指出,目前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选择了以私人农场为基本经营单位的农业组织模式。私人农场可以是实行雇佣劳动制度的资本主义大农场,也可以是以农场主家庭成员劳动为主的家庭农场。

农业是一个适宜家庭经营的产业。

我同意一些学者的观点,认为“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农村改革有待深化和城市化存在缺点。

延长农民的土地承包期并不意味着恢复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第七讲 民营经济异军突起

任何一种市场取向改革,都早晚要动国有企业,打破国有制的垄断。

正像1996年一份反对对国有经济进行布局调整的“万言书”所说,“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是社会主义必须追求的目标”。假如从一开始就把改革的矛头指向国有经济,必然在政治上遇到很大的困难。

这样,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就陷入了两难的困境:不从产权制度开始对国有经济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国民经济的运营状况就无法得到改善。而要对国有经济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国民经济的运用状况就无法得到改善。而要对国有经济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又会造成经济上和政治上的极大风险。总而言之,既要改革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又要保持这个体制在改革过程中稳定运行;既要改革这一体制的基础——国有经济,又要靠它支撑整个国民经济,这是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始终没能解决的一个大难题。

农村承包制改革给人们的最大启示,是可以不在国有经济中采取重大改革步骤,只做一些小的改良,而把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放在非国有经济部门,就是中国人所说的“民营经济”方面。等到民营经济发展起来,足以支撑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再回头来改革国有经济。

世界各国工业化的经验和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分析表明,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工商业的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解决这一问题的速度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各国工业化进程的差别。强行把“社队企业”的发展严格限制在农村社区的范围之内,完全是逆历史大趋势而为。

第八讲 开放为改革增添动力

进口替代的基本做法是:根据历年进口数量,确定具有多大国内市场的进口产品,然后鼓励本地生产者运用引进的技术进行生产。政府则通过设置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同时辅之以本币高估的外汇政策来降低国内的生产成本,使本国生产的产品能够取代进口产品。

为什么进口替代的工业化不能像预期的那样发挥作用?根据经济学家的分析,最重要的原因是:发展中国家制造业发展程度低下,通常是由于缺乏熟练劳动力、企业家、管理人才以及存在组织方面的问题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贸易保护政策非但不能为这些国家的制造业创造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反而会由于过度保护而使这些产业的企业效率下降。而且,进口替代战略还会因为给予少数受到保护的精英企业获得垄断利润的特权,而使二元经济以及收入分配不平等和传统部门失业增加等问题加剧。

开放市场,吸引了能带来新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的海外投资,能够造成吸收国外技术的有利条件,因此是一种有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政策。问题在于,采取这种政策并不是缩小与先进国家差距和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的充分条件。能不能利用这些有利条件赶上世界先进水平,最终还要取决于本土企业自己的努力和它们的经营环境。

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带给中国发展经济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管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强化市场竞争,促进了国内市场化的经济体制改革。

开放确实为改革增添了活力,但是,我们也不能过于夸大“开放倒逼改革”的作用。因为对外开放虽然能够为改革提供某些压力或推动力,但是改革能否取得进展,归根结底还取决于当局者有没有克服障碍和阻力、创新新体制的决心和能力。

第九讲 双轨制的作用和它带来的问题

双轨制的存在使社会上有些人,特别是握有行政权力的人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利获取私利。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一种尽力保持双轨状态甚至扩大计划(命令)轨作用的社会力量,对进一步的改革形成障碍和阻力。

杨小凯教授得出的结论是,上述这些双轨制“造成大规模的腐败”,“双轨制的负面效果也许大大超过通过赎买既得利益而增加改革者的正面效果”;此外,“双轨制产生了与无效率结合的非常不平等的收入分配”。

许多信奉“从商要看《胡雪岩》”的当代商人,看到的就是胡雪岩风光的一面,希望从中学习勾结官府的本领,以便在官员以国家的名义掌握的巨量资源中分一杯羹。这给掌握权力者提供了上下其手的巨大空间,也“激励”了一些不法商人向贪官污吏行贿纳捐,牟取暴利。

类似的“价格双轨制”现象曾经在“大炼钢铁”和“三年困难时期”出现过。正向经济学家孙冶方在当时就已经指出过的那样,如果计划部分和市场部分“桥归桥,路归路”,各不相干,双重价格并不会产生利用差价套利的问题;但是在相当规模的市场已经存在,双轨之间又不可能隔绝的情况下,把计划调拨的产品转移到市场上去赚取差价的情况就会变得比比皆是,防不胜防。

市场的发展、货币作用的加强,会因为财富的范围不再受实物的限制而使某些人的致富欲望增强。但是,问题并不在于人们的贪欲有多大,而在于是否存在使这种贪欲得以实现的制度条件。

20世纪70年代中期,一些西方研究政治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的学者在分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腐败现象时发现,根本的问题在于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对企业和个人的微观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管制,“看得见的脚踩住了看不见的手”,妨碍了市场竞争形成均衡价格的作用,从而创造了由于无法自由进入而产生的超额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人运用走关系、行贿等手段接近权力,并通过权力取得超额收入。经济学家把这种超额收入称为“租金”或者“非直接生产性利润”,把通过权力取得租金的活动称为”寻租活动“。

1974年,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Anne O.Krueger)发表《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一文,计算了印度和土耳其两国租金总额对GDP的占比。自此以后,租金总额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大小,就被公认为一个国家腐败程度的标志。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M.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88年9月在和中国领导人谈话中对中国改革提出的建议(载《改革》杂志1988年第6期)也很值得注意。他指出:“中国现在对许多产品实行双重价格体制是对腐败和浪费发出的公开邀请。”此外他还强调,仅仅利用市场和实现私有化是不够的,更加重要的是公开的自由竞争。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腐败和贫富两级分化。

对于双轨制和腐败问题的争论,不仅仅是一个学理上的问题,而是一个设计“中国向何处去”的大问题。

外汇利率和土地价格中由于继续保持着行政管制,双轨制就合法地或隐蔽地存在着。其中,双重外汇制度直到1994年的外汇改革才获得解决,利率市场化刚刚提上日程。至于土地价格,由于农民只拥有承包期间的使用权,在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转为国有城市用地的时候,政府从集体手中取得土地的征购价实际上是由征购方单方面规定的极低的价格。因此,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以来,土地就成为寻租的渊薮。

只要有寻租的可能性,就会有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设租”“造租”,通过扭曲改革或者其他手段,建立寻租的制度基础,创造寻租的机会。由此,在旧的双轨制得到消除的同时,还会不断出现“新双轨制”,使腐败问题愈演愈烈。

第十讲 改革进入“整体推进”新阶段

对改革目标进行探讨的另一重推动力量,是实际的需要。

在弗里德曼这次访华期间,我向他提出过这个问题。他解释说,经济学家之间的争论,经常是发生在相对次要的问题上,而在最基本的问题上并无分歧。

第十一讲 构筑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基础

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以及其他许多制度安排的基础。经济学家科斯在1959年说,清楚界定的权利才是市场交易的关键前提。道理很浅显:所谓市场交换无非是交易双方产权的交换。没有明确的产权界定,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交换。

许多经济学家和地方党政官员都认为,“抓大放小”的重点在于“放小”,即“放开搞活中小型国有企业”。

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追求社会公正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并不是由国有经济所占份额决定的……只要共产党采取正确的政策有效地防止了财富分配的两级分化,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都是有保证的。”

正像1997年中共十五大所指出,国有经济只应在“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起主导作用。至于其他行业和领域,则应当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便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十五大关于有进有退调整所有制结构的决定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使小型国有企业改制得以大面积地进行。

实证研究显示,民营经济所占份额愈大的地方,GDP的增长愈快。目前中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最大的经济部门,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力量。事实表明,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最活跃的部分,推动着中国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更有意义的是,民营经济有利于培育庞大的中等阶级,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力量,也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

第十二讲 重建金融系统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轨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重建金融体系。

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是使它们成为真正的银行,由资金价格(存贷利率)引导,完全按照商业原则经营。

始于2008年末的一轮信贷投放狂潮中,大量信贷投向政府主导的地方融资平台或基础设施项目,其背后都可以看到各级政府推动的影子。最为困难的,是金融机构内部“官场文化”经久难绝,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仍有待提升。

在中国股市建立后的相当长时间里,管理部门提出了“证券市场要为国企服务”的方针,为企业、首先是为国有企业融资成为中国股票市场的基本功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股票市场行政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合规性监管,目的就在于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有所依据。但是,中国长期采取了另一种监管思路,把行政性审批作为主要的监管内容和手段。1993年5月,国务院发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股票发行、交易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活动予以规范,建立了长期延续的股票发行审批制度。这种监管制度的最大弊害,是造成了寻租活动的庞大基础。由于在能否进入甚至股价高低都由管理层决定的“政策市”中,权力能够决定人们的盈亏福祸,各种腐败行为自然就会大行其道,使中国的股票市场变成了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所说的“寻租场”。

总之,现代金融体系是一个庞大而精巧的系统,中国离建立与完善的市场经济相匹配的金融体系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改革还未有穷期。

第十三讲 回归公共财政

为什么工业部门能够提供主要财源呢?原因在于,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政府能够运用自己手中的定价权,对农产品原料和粮食等初级产品规定很低的价格,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将非国有部门主要是农村集体部门创造的剩余转移到国有工商企业,然后通过国有工商企业的利润和税收上缴,把国民经济的几乎全部剩余将纳入预算。与其他正在进行工业化的国家相比较,中国的工业部门在1956年全面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以后,一直保持很够的盈利率,从而为国家财政提供客观的收入。

由于在财政收入分成率的决定上有很大的主观任意性,所以就像美国经济学家拉迪(Nicholas Lardy)所说,财政承包制就成为一种“寻租”体制,激励人们不是从节约开支和改革政府的公共服务,而是从承包条件的决定上寻租得到好处。

行政性分权从短期来看有多重的好处,但是,从较长时期的跨度衡量一种制度变迁的利弊得失,必须注意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性质,每一步改革都要注意不要为进一步改革造成障碍。

为了保护富裕地区在财政包干制下获得“既得利益”,减小分税制改革的阻力,吸收了1986年设想过的办法,设立了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的缓冲办法,以照顾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具体做法是,以1993年地方税收收入数额为基数,按照新体制计算的地方上划收入超过这一基数的部分,由中央返还给地方。以后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93基数”的设定,使地方政府乐于接受新体制,减少了改革的阻力。但是由于1993年第四季度一些地方政府“大造基数”,把基数抬得很高,使实行新体制的最初几年中央预算增收的两税大部分返还给地方预算,中央预算没有足够的资金转移支付给不富裕的省区。直到20世纪末期,这个问题才最终得到解决。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没有改变中央、地方两级政府之间的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虽然以后进行了多次微调,但大多支出责任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地方财政承担了许多全国性的支出责任。沉重的支出责任与不充分的收入来源的结合,造成了公共服务水平的巨大差异。而且由于没有解决基层政府收入来源和支出责任不匹配的问题,还造成了行政效率的降低。这都是亟须解决的问题。

当然,目前的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也应当加以解决。转移支付存在主观任意性,就会鼓励“跑步(部)前(钱)进”等非规范行为和腐败活动。所以,在按照公共产品的性质属于全国性的还是地方性的来重新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的同时,也要建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十四讲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路阻且长

中国迟迟不能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不能不说是改革的一大缺陷。我认为,这是2003年爆发“改革大争论”的一大原因。

在通过“单位”配置实物性社会保障资源的条件下,个人的受益水平实际上取决于所属“单位”在计划体制中对资源的获取能力。

可是,每当要落实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新社会保障体系的时刻,从国有资产中“切一块”的建议都会遭到社会保障主管机关的反对,最后被搁置,使行政主管机关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保管和发放全权处理的权力保持不变。所以这里涉及的,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与一些人的权力和利益相关的政治经济学问题。

2010年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国有资产总额已突破53万亿元,用一部分来偿还国家对老职工的隐性债务绰绰有余。“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只要排除干扰和阻力,按照十四届三中全会的方针并汲取10年来的中国和世界各国的新鲜经验,建立和完善新的养老保险体系是完全可能的。

我读过北京大学周其仁教授写的一本书《病有所医当问谁》,他在书里全面论述了他对医疗改革的看法和主张,其中有一篇的标题是“这是哪门子的市场化”,对“市场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所谓“市场化”,指的是资源流向何方由市场供求所形成的市场价格决定,周其仁教授用翔实的数据证明,中国医疗服务实现了市场化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第十五讲 经济波动与宏观经济政策

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反复出现,确实是改革开放以来困扰中国经济的一个大问题。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最好从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

科尔奈早就在他的力作《短缺经济学》中论证过,计划经济是一种短缺经济。也就是说,它的常态是名义总需求远大于总供给。不过,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商品实行固定价格制度,需求过旺和供给不足通常并不表现为价格上涨,而是在定价的行政压制下隐形地存在着,以配给制度和额外的寻求成本等形式表现出来。市场制度的核心是它的自由价格制度。所以在市场取向的改革启动以后,势必要或快或慢地放开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在短缺的条件下放松价格管制,就会使隐形的通货膨胀显性化。

这种靠出口需求支持的繁荣,是不可能长时期地持续的。如果说前20年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主要来源于过度投资,那么2003年以后出口导向政策的调整之后,就成为造成宏观经济问题的一个重要的新因素。

采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短期调节手段扩大需求,可以维持短期的经济增长,但不可能从根本上走出危机。而且,如果宏观经济政策运用不当,反而会加重危机。三十年的经济发展过程表明,虽然中国应对经济波动的能力不断加强,但是至今仍然不能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这是因为,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仅仅是中国经济深层次问题所表现出来的“病症”,真正的病症则是内部失衡(主要是指投资与消费之间的失衡)和外部失衡(主要是指由低附加价值产品出口形成的高额国际贸易顺差和高额国际收支盈余,以及国家外汇储备的大量积累,由此造成中国对外经济溢利下降、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加、与国际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加剧,以及货币超发、资产泡沫形成和通货膨胀压力加剧等问题)。

第十六讲 市场化改革尚未完成

最为重要的是,市场制度的建立为平民创业开拓了空间,解放了长期为旧体制所压抑禁锢的民间创造力。

市场交换是供求双方自主、自由的交换,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就是通过这种交换中形成的、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即供求状况)的价格实现的。因此,所谓市场化程度,是自由交换的自主性和自由化程度来衡量的。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市场体系的基本态势是:商品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生产要素市场和市场化程度总体上偏低。即使在商品市场中,许多生产资料的价格还处于行政管制之下。

土地价格“双轨制”形成的巨大差价,刺激了各级政府用大量圈占和批租土地的办法来增加自己的收入。这使城市面积扩大的速度远高于城市人口增长的速度,造成城市建筑容积率的大幅度降低和土地资源的浪费。

由于受到命令经济的习惯势力和寻租活动特殊利益的抵制阻碍,在许多领域中对私营企业的进入限制仍然没有取消。近年来,在有些地方和有些行业还出现了“国进民退”等“开倒车”现象。

“官商勾结”以权力的介入破坏了市场经济机制对所有人权利的平等保护,损害了大部分人的利益而保护了少数人的利益,践踏了公平原则。这种官商勾结现象的出现,根源在于政府政府及其官员拥有过多不受约束的权力。为了杜绝民营企业走上勾结官府、权力寻租的歧途,关键是需要摆正政府的位置,建立起法治的市场经济。当然,民营企业家也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与官府和“官商“划清界限。但是,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政府必须采取主动行动推进改革,扫清门庭,才是能够收到实效的办法。

现有经济体制还存在不少重要缺陷。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政府和国有企业仍然在资源配置中起着支配作用。

只要改革稍有懈怠,就会进入一种统制经济和市场经济“双轨并存”、政府处于主导地位的状态。

第十七讲 “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改革也搞不通”

在任何社会中,政治和经济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必须密切配合,相互适应。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到80年代中期,政府自身改革的滞后越来越成为经济改革的障碍和腐败滋生的温床。

现代经济学深入分析过为什么现代市场制度对法治体系的高度依赖。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早期所谓“熟人市场”的人格化交换中,熟人之间保证合同执行的双边和多边声誉与惩罚机制通常是有效的。但是,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许多交易变成陌生人之间的非人格化交换。在这种场合,双边和多边声誉与惩罚机制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这样,建立一个符合公认正义的法律体系和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来保证合同实施便显得不可或缺。

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Mancur Olson)在《国家兴衰探源》一书中,对所谓“特殊利益集团”作了深入的探究。他认为,特殊利益集团本质上是一种寄生性质的“分利集团”,因为他们孜孜以求的不是竞争而是瓜分,不关心增加社会生产率只希望坐收渔利。今天,有识之士莫不对“特殊利益集团”尾大不掉深感忧虑。这个问题不解决,再高的经济增长也不能给民众带来普遍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而只会带来深刻的挫折感和被剥夺感。不公平的增长甚至可能成为社会动荡的导火索。

中国不改革,就难以避免上演腐败横行、社会溃散的“亚洲戏剧”。

第十八讲 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困境

经济学所谓经济增长模式,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经济增长驱动因素的特殊类型。“经济增长模式”和中国官方文件里的“经济发展方式”,或“经济增长方式”讲的是同一件事情。

光是GDP的数字,并不足以充分反映经济增长质量存在的问题。

全面实行出口导向战略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因为出口贸易的扩张使中国能够充分发挥拥有数量大、素质好、低成本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推动了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非农产业的转移,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整体繁荣。

如果说,出口导向政策是推动东亚奇迹的引擎,发达国家的储蓄缺口和进口需求就是这台引擎所使用的“高辛烷值”燃油。

正如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指出的,出口导向型战略固然使需求不再受本国收入的限制,却可能导致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专业化”,削弱长期增长的潜力;而出口以外的部门则可能长期维持在欠发达的层次上。

外汇储备的大量累积,意味着部分资源转换成一种收益率很低的外国金融债权,放弃了进口商品和劳务、增加生产资源或者在国外投资等利益。

总之,由于以汇率低估为基本特征的出口导向政策的延续,使中国的内部经济失衡加剧。货币的过量供应,导致资产泡沫形成、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和通货膨胀压力升温的复杂局面。摆脱困境的出路,在于调整出口导向政策,摒弃以增加“出口创汇”为目标的外贸方针,将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价值和利润水平,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作为外贸工作追求的目标。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调整出口导向的外贸政策,并不是要改变对外开放的方针和缩小对外贸易的规模;只不过对外贸易的功能定位要转变为通过与贸易对象国的进出口,扬长避短,达到改善资源结构的目的。

目前的问题在于创业环境和政府对科技教育的管理存在相当大的缺陷。只要我们能够通过改革把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建设起来,完全能够在不太长的时期内使中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和附加值水平有一个明显的提升。

第十九讲 中国会成为寻租社会吗?

在我看来,不管在那一个国家腐败猖獗的根本原因都是因为权力不受约束,形成了某种寻租的环境。而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也就在于尽量实行市场化,使权力不能任意插手资源配置;同时在必须设立行政许可和国家干预的有限范围内,加强对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只要有寻租活动的土壤,就会有寻租活动存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绝大部分商品价格放开,只是铲除了寻租活动的一小块领地,而没有动摇它的制度基础,即权力对于交易活动的干预和控制。由于资金、土地等要素价格远远没有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也还没有市场化,权力仍然支配着这些资源的配置。于是,寻租活动重点从80年代的商品寻租转向生产要素寻租。寻租活动在新的领地蔓延:一个是贷款,一个是土地。

事实上,这些年来,对与土地管理和利用有关部门采用严刑峻法高调治贪,受到严厉惩处的官员不可谓不多,可是贪腐官员却“前腐后继”,络绎不绝。这就说明,贪腐横行只能用现行体制为寻租活动提供了机会来解释。

“从源头上反腐败”工作的首要重点,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

在中国对于行政审批与腐败的关系,常常有一种错误的认识,以为加强审批是抑制腐败的有力手段。而在中国的治理传统中,存在着一种迷信行政力量的倾向,出现了社会经济矛盾时,首先想到的解决办法往往是加强政府的干预和控制。其实正像寻租理论告诉我们的,事情恰恰相反,增加一道审批就增加了一项新的寻租可能性。

1988年以后,中国也有好些经济学家仿效克鲁格的先例,对中国的租金规模做了测算。其结果十分惊人,可是和大众的亲身感受倒是相当吻合的。

经济领域的腐败导致政治领域的腐败。既然不受约束的行政权力有很高的“价值”,就必然有人愿意出高价收购。

政治领域的腐败危害极大,它不仅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而且异化政府的公共性质,消解一切可能的内部监督,发展下去将把政府组织异化为彻头彻尾的腐败集团。

平等可以从机会的平等和结果的平等两个角度去考察。美国经济学家奥肯(Arthur M.Okun)提出的“效率与平等存在替换关系”(负相关关系)的原理,指的是效率结果平等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至于机会的平等,则大体上同效率有着互相促进的关系(正相关关系),而并不存在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二者应该是可以兼得的。

事实证明,目前中国社会中存在的贫富悬殊问题,主要是由于机会不平等造成的,其中首要因素是腐败。因此,对于社会不平等和由此造成的贫富差距悬殊,不能通过反对市场化改革,而是需要通过市场取向的改革和实现机会的平等来解决。

虽说社会科学理论和中国的实践经验都表明,正是因为国家部门的强化使腐败和不公愈演愈烈。然而这种观点的支持者都能运用民粹主义的言说,把大众对腐败和分配不公现象的正当不满,引导到反对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上去。

然而,三十多年以前打着“建设共产主义人间天堂”旗号,依靠强大无比的国家权力强制推行的“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运动所造成的深重的灾难,尽管有些人千方百计加以掩盖,也无法从历史中抹去。更何况前些时日被吹捧上天的种种“奇迹”的真相,没过多久就开始暴露出来。被短期业绩所掩盖的严重消极后果使愈来愈多的人认识到,这绝不是一条富民强国、构建现代中国的光明大道。

看来,能否遏制住腐败的蔓延,说到底,还是一个有没有决心和是否有能力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的改革,铲除产生腐败的制度基础的问题。

第二十讲 重启改革议程

从中国的现实情况看,对平等竞争市场的威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国有经济对一些重要产业的垄断。第二,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改革也要从这两个方面着手进行。

对于执政党来说,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才是共产党执政的可靠基础,要更加注意不要按照所有制的性质把企业分成三六九等,而要对它们一视同仁。

完善反垄断立法和加强反垄断执法,是改善我国市场制度必须解决的一个紧迫问题。

诚如《为什么国家会失败?》一书所说:“虽然经济制度是决定一个国家贫富的关键因素,但其政治状况和政治制度决定了一个国家会有怎样的经济制度。”

中国传统社会的统治者不过是把法律作为自己意志的体现和统治臣民的工具(“任法而治”,rule by law),而现代社会的法治是以体现公认基本正义为依据的法律的统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the rule of law)。

威权发展模式是特定国家在获得快速增长的关键历史时刻的工具,而不是最终的发展目标。作为发展中国家在追赶先进国家时期的阶段性战果,它的价值充其量只能保持几十年时间。就像宇宙飞船达到某个高度之后,会将第一级火箭推进器扔掉那样,一旦经济完成起来,威权发展模式就应该转向民主发展模式(democratic developmentalism)。因为威权体制的合法性来自持续的经济增长,但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增长速度必然放缓,社会不平等、政治腐败等社会问题日益尖锐,就需要重塑统治的正当性来源,建立民主体制。

中国所要选择的民主,只能是宪政民主。

按照现代法治观念,不为公众所周知的法律,是不生效的法律。现在有些政府官员无视人民的知情权,把反映公共事务处理过程并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当作党政机关的“内部文件”,并加以“保密”,或者在公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政府内部寻求处理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不法官员很容易上下其手,枉法害民。

目前,中国的政府仍然是“全能政府”体制,虽然一些官员也把“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的口号写在墙上,挂在嘴边,可是他们实际上处在“社会的主任”和“群众的首长”的地位上,以“国家目标”和“公众利益”的名义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社会,在一切问题上包括关系人民重大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替“治下”的“百姓”做主。

在我看来,政府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所谓有限政府,是和计划经济下的全能政府(无限政府)相反的政府形态。从经济方面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范围是有限的,它所掌握的资源限于公共物品的提供有关的资源,而不能任意扩张。稀缺资源的基本配置者的角色应当由市场去担当。所谓有效政府,则是政府应当在纳税人的监督之下,改善政府的管理,杜绝贪污和浪费,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公民对政府公务活动的知情权,也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在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中,必须提高民间社会的自组织能力,放手让社群组织自行处理各种各样的公共事务。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出现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和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