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吴诗涛 2021-09-08 [读后感]

[1]王小波著.一只特立独行的猪[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1.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有关“给点氛围”

罗素先生一眼就看出乌托邦是个母猪架子,乍看起来美奂美轮,使上一段,磨得光秃秃,你才会知道它有多糟糕——他没有在任何乌托邦里生活过,就有如此见识,这种先知先觉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老人家还说,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反过来说,呆板无趣就是不幸福——正是这句话使我对他有了把握。一般来说,主张扼杀有趣的人总是这么说的:为了营造至善,我们必须做出这种牺牲。但却忘记了让人们活着得到乐趣,这本身就是善。因为这点小小的疏忽,至善就变成了至恶……

我也认为人猪有别,这体现在人比猪要求得更多,而不是更少。除此之外,喜欢有趣的人不该像那群种猪一样,只会发一通牢骚,然后就被劁掉。这些人应该有些勇气,做一番斗争,来维护自己的爱好。这个道理我直到最近才领悟到。

我所说的一切,无非是提醒后到达这个路口的人,那里绝不是只有一条路,而是四通八达的,你可以做出选择。

椰子树与平等

我觉得诸葛亮砍椰子时,可能是这么想的:人人理应生来平等,但现在不平等了;四川不长椰树,那里的人要靠农耕为生;云南长满了椰树,这里的人就活得很舒服。让四川也长满椰树,这是一种达到公平的方法,但是限于自然条件,很难做到。所以,必须把云南的椰树砍掉,这样才公平。假如有不平等,有两种方式可以拉平:一种是向上拉平,这是最好的,但实行起来有困难;比如,有些人生来四肢健全,有些人则生有残疾,一种平等之道是把所有的残疾人都治成正常人,这可不容易做到。另一种是向下拉平,要把所有的正常人都变成残疾人就很容易:只消用铁棍一敲,一声惨叫,这就变过来了。诸葛先生采取的是向下拉平之道,结果就害得我吃不上椰子。在云南时,我觉得嘴淡时就啃几个木瓜。木瓜淡而无味,假如没熟透,啃后满嘴都是麻的。但我没有抱怨木瓜树,这种树内地也是不长的,假如它的果子太好吃,诸葛先生也会把它砍光啦。

人人理应生来平等,这一点人人都同意。但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而且最大的不平等不是有人有椰子树,有人没有椰子树。如罗素先生所说,最大的不平等是知识的差异——有人聪明有人笨,这就是问题之所在。这里所说的知识、聪明是广义的,不单包括科学知识,还包括文化素质、艺术的品位,等等。这种椰子树长在人脑里,不光能给人带来物质福利,还有精神上的幸福;这后一方面的差异我把它称为幸福能力的差异。有些作品,有些人能欣赏,有些人就看不懂,这就是说,有些人的幸福能力较为优越。这种优越最招人嫉妒。消除这种优越的方法之一就是给聪明人头上一闷棍,把他打笨些。但打轻了不管用,打重了会把脑子打出来,这又不是我们的本意。另一种方法则是:一旦聪明人和傻人起了争执,我们总说傻人有理。久而久之,聪明人也会变傻。这种法子现在正用着呢。

肚子里的战争

我觉得有件事情最可恶:每次手术他们都让个生手来做,以便大家都有机会学习战争,所以阑尾总是找不着。刀口开在什么部位,开多大也完全凭个人的兴趣。但我必须说他们一句好话:虽然有些刀口偏左,有些刀口偏右,还有一些开在中央,但所有的刀口都开在了肚子上,这实属难能可贵。

谁知道呢,也许再过三十年,再看今天的人和事,也会发现有些人也是在发疯。如此看来,我们的理性每隔三十年就有一次质的飞跃——但我怀疑这么理解是不对的。理性可以这样飞跃,等于说当初的人根本没有理性。就说三十年前的事罢,那位主刀的大叔用漆黑的大手捏着活人的肠子上下倒腾时,虽然他说自己在学习战争,但我就不信他不知道自己是在胡闹。由此就得到一个结论:一切人间的荒唐事,整个社会的环境虽是一个原因,但不主要。主要的是:那个闹事的人是在借酒撒疯。这就是说,他明知道自己在胡闹,但还要闹下去,主要是因为胡闹很开心。

我们还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推论:不管社会怎样,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作为杂文的作者,把推论都写了出来,未免有直露之嫌,所以到此打住。

“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

最能说明你是一件货物的事就是:人家拿你干了什么或对你有任何一种评价,都无须向你解释或征得你的同意。

有一些源于西方的学术思想正是我的噩梦——这些学术思想里包括文化相对主义,功能学派,等等。说什么文化是生活的工具(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论),没有一种文化是低等的(文化相对主义),这些思想就是我的噩梦。从道理上讲,这些观点是对的,但要看怎么个用法;遇上歪缠的人,什么好观点都要完蛋。

人生活在一种文化的影响之中,他就有批判这种文化的权利。我对自己所在的文化有所批评,这是因为我生活在此地,我在这种文化的影响之下,所以有批判它的权利。

有与无

我老婆又在城里做一项研究,调查妇女的感情与性。有些女同志除了自己曾遵守norm就说不出什么,仿佛自己的婚姻是一片虚无。但也有些妇女完全不是这样,她们有自己的故事——爱情中每个事件,在这些故事里都有特别的意义。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姐妹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和属于自己的价值观。“到岁数了,找合适的对象结婚,过正常的性生活”和“爱上某人”,是截然不同的事情。当然,假如你说,性爱只是生活的一隅,不是全体,我无条件地同意。但我还想指出,到岁数了,找合适的人,正常的性生活,这些都是从norm的角度来判断的——属于个人的,只是一片虚无。我总觉得,把不是生活的事叫作“生活”,这是在巧言掩饰。

我从小就想写小说,最后在将近四十岁时,终于开始写作——我做这件事,纯粹是因为,这是我爱的事业。是我要做,不是我必须做——这是一种本质的区别。我个人以为,做爱做的事才是“有”,做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做的事则是“无”。因为这个缘故,我的生活看似平淡,但也不能说是“无”。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人在年轻时,心气总是很高的,最后总要向现实投降。我刚刚过了四十四岁生日,在这个年龄上给自己做结论似乎还为时过早。但我总觉得,我这一生决不会向虚无投降。我会一直战斗到死。

皇帝做习题

解几何题和编程序都是对自己智力的考验。通过了考验(解对了一道题或者编对一段程序),有种大便通畅似的畅快之感。

编程也好,解几何题也罢,一开始时,你总是很笨的。不用蒙师来打手板,也不用学官来打屁股,你自己心里知道:程序死在机器里,题也做不出来,不笨还能说是很聪明的吗?后来程序能走通,题目也能做出来,不光有大便通畅之感,还感觉自己正在变得聪明——人活在世界上,需要这样的经历:做成了一件事,又做成一件事,逐渐地对自己要做的事有了把握。从书上看到,有很多大学问家都有这样的心路历程。

有关克隆人

现在人类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你做任何事情都需要经过学习。比方说,想要挣到吃饭的钱,就要受近二十年的教育拿到学位,才能找到事做;想要开车上路,又要花几千块钱上驾驶学校,才能拿到执照。花多少时间和多少金钱还是小事,还要脑袋够聪明、手脚够敏捷,才能成功。只有一件事还不是这样,那就是人的再生产。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无须很大的学问,就能弄出个孩子来。要是弄不出来,绝不是因为你学问不大或者不够聪明,只是因为你运气坏。人们喜欢这样的事,因为这样的事已经越来越少了。

孩子造成并不算完,还要把它生出来。虽然没有亲身体验,但我有理由相信,这事有相当的艰巨性。据说生孩子难易也是因人而异的,脑袋聪明的人干起这件事也不占便宜——经验多的人才会占便宜。这种现象不聪明的人会喜欢的。

我说过,对克隆人这件事我不准备做任何评论。但我知道,人们为这样一种念头苦恼着:假如未来的人是从试管和暖箱里造出来的,没有父母了,他怎么生活呢?假如未来的人不用自己的身体造孩子了,他的精神又往何处寄托呢?假如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可以安慰这些未来的人:孩子们,你们的事业——科学与艺术,也是人造出来的。这就是说,你们虽不是父母的儿女,但还是牛顿、爱因斯坦和莎士比亚的儿女。你们要把人类的事业发扬光大——去做这些事罢。这世界上还有更坏的情况,那就是你的生活与这些前辈的事业全不接轨,去感谢上帝罢,这样的事没有发生在你们的身上。

有关“媚雅”

如前所述,我在古典音乐方面没有修养,所以没有发言权。可能人家布鲁克纳音乐的春风是好的,不入我这俗人的驴耳。但我总觉得,就算是高雅的艺术,也有功力、水平之分,不可以一概而论。总不能一入了高雅的门槛就是无条件的好——如此立论,就是媚雅了。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态度,但你的感官马上就有不同意见,给你些罪受……

请相信,我坐在那里很严肃地把这一幕听完了,才微笑着鼓掌。所有狂野粗俗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结果把内脏都震成了碎片。此后三个月,经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但因为当时年轻,身体好,居然也没死。笔者行文至此,就拟结束。我的结论是:媚雅这件事是有的,而且对俗人来说,有更大的害处。

谦卑学习班

朋友们知道我在海外留学多年,总要羡慕地说,你可算是把该看的书都看过了。众所周知,我们这里可以引进好莱坞的文化垃圾,却不肯给文人方便,设家卖国外新书的文化书店。如果看翻译的书,能把你看得连中国话都忘了。要是到北京图书馆去借,你就是老死在里面也借不到几本书。总而言之,大家都有想看而看不到的书。说来也惭愧,我在国外时,根本没读几本正经书,专拣不正经的书看。当时我想,正经书回来也能看到,我先把回来看不到的看了罢。我可没想到回来以后什么都看不到——要是知道,就在图书馆里多泡几年再回来。根据我的经验,人从不正经的书里也能得到教益。

美国这地方有点古怪:既捧人,也毁人。以电影明星为例,先把你捧到不知东西南北,口出狂言道:我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男(女)演员,然后就开始毁。先是老百姓看他(她)狂相不顺眼,纷纷写信或打电话到报社、电视台贬他,然后,那些捧人的传媒也跟着转向,把他骂个一文不值——这道理很简单:报纸需要订户,电视台也需要收视率,美国老百姓可是些得罪不起的人哪。在我们这里就不是这样,所以也没有这样的学习班——这样一来,一个名人就被毁掉了。作者在这个学习班上见到的全是大名人,这些家伙都因为太狂,碰了钉子,所以想要学点谦卑。此时,他想到:和他们相比,我得算个老实人——狂傲这两个字用在我身上是不恰当的。当然,他还没见到我们中国的明星,要是见到了,一定会以为自己就是道德上的完人了。

最后,上课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校方宣布,主讲者是个伟大的人,很不容易请到。所以这课只讲一堂,讲完了就结业。于是,全体学员都来到了破礼堂里,见到了这位演讲人。原书花了整整三页来形容他,但我没有篇幅,只能长话短说:此人有点像歌星,有点像影星,有点像信口雌黄的政治家,又有几分像在讲台上满嘴撒村的野狐禅牧师——为了使中国读者理解,还要加上一句,他又像个有特异功能的大气功师。总而言之,他就是那个我们花钱买票听他嚷嚷的人。这么个家伙往台上一站,大家都倍感亲切,因而鸦雀无声。此人说道:我的课只讲一句话,讲完了整个学习班就结束……虽然只是一句话,大家记住了,就会终身受用不尽,以后永不会狂傲——听好了:You are an asshole!同时,他还把这话写在了黑板上;然后一摔粉笔,扬长而去。这话只能用北京俗话来翻译:你是个傻×!

如前所述,我对这故事的真实性有点怀疑,但我以为,真不真的不要紧,要紧的是要有教育意义——中国常有人不惜代价,冒了被踩死的危险,挤进体育馆一类的地方,去见见大名人,在里面涕泪直流,出来后又觉得上当。这道理是这样的:用不着花很多钱,受很多罪,跑好远的路,洗耳恭听别人说你是傻×。自己知道就够了。

拒绝恭维

打老师的事与我无关,但我以为这是极可耻的事。干过这些事的同学后来也同意我的看法,但就是搞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像吃了蜜蜂屎一样,一味地轻狂。

现在我提起这些事情,绝不是想说这些朴实的人们有什么不对,而是试图说明,人经不起恭维。越是天真、朴实的人,听到一种于己有利的说法,证明自己身上有种种优越的素质,是人类中最优越的部分,就越会不知东西南北,撒起癔症来。我猜越是生活了无趣味,又看不到希望的人,就越会竖起耳朵来听这种于己有利的说法。这大概是因为撒癔症比过正常的生活还快乐一些罢——说到了这一点,这篇文章也临近终结。

总之,最后总要说,在这里做报告他不胜惶恐。我听到他说不胜惶恐时,禁不住舌头一转,鼻子底下滚出一句顶级的粗话来。顺便说一句,不管到了什么地方,我首先要把当地的骂人话全学会。这是为了防一手,免得别人骂我还不知道,虽然我自己从来不骂人,但对于粗话几乎是个专家。

人家恭维我一句,我就骂起来,这是因为,从内心深处我知道,我也是经不起恭维的。

体验生活

最后该搁点糠进去,此时我和司务长起了严重的争执。我认为,稻谷的内膜才叫作糠。这种东西我们有,是喂猪的。至于稻谷的外壳,它不是糠,猪都不吃,只能烧掉。司务长倒不反对我的定义,但他说,反正是忆苦饭,这么讲究干什么,糠还要留着喂猪,所以往锅里倒了一筐碎稻壳。搅匀之后,真不知锅里是什么。做好了这锅东西,司务长高兴地吹起了口哨,但我的心情不大好。说实在的,我这辈子没怕过什么,那回也没有怕,只是心里有点慌。我喂过猪,知道拿这种东西去喂猪,所有的猪都会想要咬死我。猪是这样,人呢?

这个故事应该有个寓意,我还没想出来。反正我不觉得这是在受教育,只觉得是折腾人——虽然它也是一种生活。总的来说,人要想受罪,实在很容易,在家里也可以拿头往门框上碰。既然痛苦是这样简便易寻,所以似乎用不着特别去体验。

奸近杀

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我总觉得中国的观众应该有点长进——谁知还是没有长进。

不知为什么,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总是很高,也许这纯属巧合。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在聪明人的范围之内,道德上的敏感度是高些好,还是低些好。

苏东坡与东坡肉

总而言之,我对研究学问这件事和研究学问的人有兴趣,对这门学问本身没什么兴趣:所有的功课我都是这么学的,但我的成绩竟都是五分。只有一门功课例外,那就是计算机编程。我学的时候还要穿纸带,没意思透了。这一门学科里没有名人轶事,除了这门科学的奠基人图林先生是同性恋,败露后自杀了。我既不是同性恋,也不想自杀,所以我对计算机没兴趣,得的全是三分。但我现在时常用得着它,所以还要买书看看,关心一下最新的进展,以免用时抓瞎。这是因为我写文章的软件是自己编的,别人编的软件我既使不惯,也信不过,就这么点原因。但就因为这点小原因,我在编程序这件事上,还真正有点修为。由此可见,对研究某种学问这件事感兴趣和对这门学问本身感兴趣可以完全是两回事。

罗素、弗雷泽研究逻辑,是对逻辑本身感兴趣,要解决逻辑领域的问题;正如毛主席投身革命事业,也是对革命本身感兴趣,要解决中国社会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这些先辈自然会有些事迹,让人很感兴趣。如果把对问题本身的兴趣抹去,只追求这些事迹,就显得多少有点不对头。所以,真正有出息的人是对名人感兴趣的东西感兴趣,并且在那上面做出成就,而不是仅仅对名人感兴趣。

文明与反讽

这个例子说明的是:只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没有什么阻止你说俏皮话。但那些野蛮人听了多半是不笑的:总得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才能理解这种幽默——所以,幽默的圣徒就这样被没滋没味的人吃掉了。

本文的主旨不是拿人做烤肉,而是想谈谈反讽——照我看,任何一个文明都该容许反讽的存在,这是一种解毒剂,可以防止人把事情干到没滋没味的程度。

总而言之,当一种现象(不管是社会现象还是文学现象)开始贫了的时候,就该兜头给它一瓢凉水。要不然它还会贫下去,就如美国人说的,散发出屁眼气味——我是福尔斯先生热烈的拥护者,我总觉得文学的使命就是制止整个社会变得无趣……当然,你要说福尔斯是反色情的义士,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你有权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无趣处理解。但我总觉得福尔斯要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恐怕也不会满足于把鸡腿叫作黑肉,他总要闹点事,写地下小说或者还不至于,但可能像王尔德一样,给自己招惹些麻烦。我觉得福尔斯是个反无趣的义士。

有关贫穷

国外有位研究发展的学者说:贫穷是一种生活方式——这话很有点意思。他的意思是说,穷人不单是缺钱。你给他钱他也富不起来,他的主要问题是陷到一种穷活法里去了。这话穷人肯定不爱听——我们穷就够倒霉的了,还说这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不是拿穷人寻开心又是什么。我本人过够了苦日子,到现在也不富裕,按说该有一个穷人的立场,但我总觉得这话是有道理的。贫穷的确是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还有很大的感召力。

我知道旧社会穷人吃糠咽菜,现在这世界上还有不少人吃不上饭、穿不上衣服。没人喜欢挨饿受冻——谁能说饥饿是生活方式呢。但这只是贫穷的一面,另一面则是,贫穷的生活也有丰富的细节,令人神往。

如果说贫穷是种生活方式,拣垃圾和挑大粪只是这种方式的契机。生活方式像一个曲折漫长的故事,或者像一座使人迷失的迷宫。很不幸的是,任何一种负面的生活都能产生很多烂七八糟的细节,使它变得蛮有趣的。人就在这种趣味中沉沦下去,从根本上忘记了这种生活需要改进。用文化人类学的观点来看,这些细节加在一起,就叫作“文化”。有人说,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好的,都必须尊重。就我们谈的这个例子来说,我觉得这解释不对。在萧伯纳的《英国佬的另一个岛》里,有一位年轻人这么说他的穷父亲:“一辈子都在弄他的那片土、那只猪,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片土、一只猪。”要是一辈子都这么兴冲冲地弄一堆垃圾、一桶屎,最后自己也会变成一堆垃圾、一桶屎。所以,我觉得总要想出些办法,别和垃圾、大粪直接打交道才对。

思想和害臊

我总觉得不该和质朴的人叫真,有思想就行了嘛。

关于格调

我反对把一切统一到格调上,这是因为它会把整个生活变成一种得分游戏。一个得分游戏不管多么引人入胜,总不能包容全部生活,包容艺术,何况它根本就没什么意思。假如我要写什么,我就根本不管它格调不格调;正如谈恋爱时我决不从爱祖国谈起。

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人和“文革”时的中国人一样,性心理都不正常。正常的性心理是把性当作生活中一件重要的事,但不是全部。不正常则要么不承认有这么回事,要么除此什么都不想。假如一个社会的性心理不正常,那就会两样全占。这是因为这个社会里有这样一种格调,使一部分人不肯提到此事,另一部分人则事急从权,总而言之,没有一个人有平常心。作为作者,我知道怎么把作品写得格调极高,但是不肯写。对于一件愚蠢的事,你只能唱唱反调。

关于崇高

实际上,我在年轻时是个标准的愣头青,水性也好。见到大水冲走了木头,第一个跳下水的准是我,假如水势太大,我也可能被淹死,成为烈士;因为我毕竟还不是鸭子。这就是说,我并不缺少崇高的气质,我只是不会唱那些高调。时隔二十多年,我也读了一些书,从书本知识和亲身经历之中,我得到了这样一种结论:自打孔孟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里只有两种人。一种编写生活的脚本,另一种去演出这些脚本。前一种人是古代的圣贤,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后一种包括古代的老百姓和近代的知青。所谓上智下愚、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这个意思罢。从气质来说,我只适合当演员,不适合当编剧,但是看到脚本编得太坏时,总禁不住要多上几句嘴,就被当落后分子来看待。这么多年了,我也习惯了。

崇高并不总是对的;低下的一方有时也会有些道理。实际上,就是唱高调的人见了一根稻草被冲走,也不会跳下水,但不妨碍他继续这么说下去。事实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虚伪,这种东西比堕落还要坏。

人有权拒绝一种虚伪的崇高,正如他有权拒绝下水去捞一根稻草。假如这是对的,就对营造或提倡社会伦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顾浪漫煽情,要留有余地;换言之,不能够只讲崇高,不讲道理。

从历史上我们知道,宋明理学是一种高调。理学越兴盛,人也越虚伪。从亲身经历中我们知道,七十年代的调门最高。知青为了上大学、回城,什么事都干出来了。有种虚伪是不该受谴责的,因为这是为了能活着。现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还是一味煽情。假如是后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有关“上帝被打了”

我依然觉得自己是对的:除了“提法”,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文明程度等等,就不值得关心吗?

京片子与民族自信心

今天你打开收音机或者电视机,就会听到一串“嗯嗯啊啊”的港台腔调。港台人把国语讲成这样也会害臊,大陆的广播员却不知道害臊。有一句鬼话,叫作“那么呢”,那么来那么去,显得很低智,但人人都说。我不知这是从哪儿学来的,但觉得该算到港台的帐上。再发展下去,就要学台湾小朋友,说出“好可爱好高兴噢”这样的鬼话。台湾人造的新词新话,和他们的口音有关。国语口音纯正的人学起来很难听。

如今在饭店里,听见鼻腔里哼出一句港味的“先生”,我就起鸡皮疙瘩。北京的女孩子,干嘛要用鼻腔来说话!

这篇文章一直在谈语音语调,但语音又不是我真正关心的问题。我关心的是,港台文化正在侵入内地。尤其是那些狗屎不如的电视连续剧,正在电视台上一集集地演着,演得中国人连中国话都说不好了。香港和台湾的确是富裕,但没有文化。咱们这里看上去没啥,但人家还是仰慕的。所谓文化,乃是历朝历代的积累。你把城墙拆了,把四合院扒了,它还在人身上保留着。除了语音,还有别的——就拿笔者来说,不过普普通通一个北方人,稍稍有点急公好义,仗义疏财,有那么一丁点燕赵古风,台湾来的教授见了就说:你们大陆同学,气概了不得……

我在海外的报刊上看到这样一则故事:有个前“国军”上校,和我们打了多年的内战;枪林弹雨都没把他打死。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火力还不够厉害,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个老东西确实有两下子。改革开放之初,他巴巴地从美国跑了回来,在北京的饭店里被小姐骂了一顿,一口气上不来,脑子里崩了血筋,当场毙命。就是这样可怕的故事也挡不住他们回来,他们还觉得被正庄京片子给骂死,也算是死得其所。

如今北京多了很多合资饭店,里面的小姐不骂人,这几位教授却不来了。我估计是听说这里满街的鸟语,觉着回来没意思。他们不来也不要紧,但我们总该留点东西,好让别人仰慕啊。

驴和人的新寓言

现在的书刊内容丰富,作者名字前面有括号的全是重要文章。有的谈新儒学,有的谈后现代,扯着扯着就扯到了治国之策。当然,这路文章的实质不是和我们商量怎么受治之策,而是和别人商量怎么治我们,这就和驴耳朵里听见人嘀咕一样,虽然听不懂,但准知道没好事。

承认的勇气

我更希望听到这样的解释:这女孩本是个聪明人,只可惜当时正在犯傻;但是这样的解释是很少能听到的。知青文学的作者们总是这样来解释当年的事:这是时代使然,历史使然;好像出了这样的洋相,自己就没有责任了。

总而言之,人生在世,常常会落到一些“说法”之中。有些说法是不正确的,落到你的头上,你又拿它当了真,时过境迁之后,应该怎样看待自己,就是个严肃的问题。这件事让中国人一说太过复杂(我就是中国人,所以讲得这样复杂),美国人说起来简单:这不就是当了回傻×吗?

我现在有了一种二十岁时没有的智慧。现在我心闲气定地坐在电脑面前写着文章,不会遭到任何人的愚弄,这种状态比年轻时强了很多。当时我被人塞了一脑子的教条,情绪又受到猛烈的煽动,只会干傻事,一件聪明事都办不出来。有了前后两种参照,就能大体上知道什么是对的。这就是我的智慧:有这种智慧也不配叫作智者,顶多叫个成年人。很不幸的是,好多同年人连这种智慧都没有,这就错过了在我们那个年代里能学会的唯一的智慧——知道自己受了愚弄。

有关“伟大一族”

梦想虽不见得都是伟大事业的起点,但每种伟大的事业必定源于一种梦想——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

极端体验

有些人秉性特殊,寻常生活不能让他们满足。他们需要某种极端体验:喜欢被人捆绑起来,加以羞辱和拷打——人各有所好,这不碍我们的事。其中还有些人想要golden shower,也就是把屎尿往头上浇。这才是真正惊世骇俗的嗜好。

我有些庸人的吃饱了比饿着好,健康比有病好,站在粪桶外比跳进去好。但有人不同意这种想法,比方说,李赤先生。大家宴饮已毕,回城里去,走到半路,发现他不见了。赶紧回去找,发现他又倒栽进了粪桶里。这回和上回不同,拖出来一看,他已经没气了。李赤先生的极端体验就到此结束——一玩就把自己玩死,这可是太极端了,没什么普遍意义。我觉得人不该淹死在屎里,但如你所知,这是庸人之见,和李赤先生的见解不同——李赤先生死后面带幸福的微笑,只是身上臭烘烘的。

我是中国的国民,我对这个国家的希望就是:希望这里永远是太平年月。不管海外的学人怎么说我们庸俗,丧失了左派的锐气,我这个见解终不肯改。现在能太太平平,看几本书,写点小文章,我就很满意了。我可不想早请示、晚汇报,像“文化革命”里那样穷折腾。至于海外那几位学人,我猜他们也不是真喜欢“文化革命”——他们喜欢的只是那时极端体验的气氛。他们可不想在美国弄出这种气氛,那边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所。他们只想把中国搞得七颠八倒,以便放暑假时可以过来体验一番,然后再回美国去,教美国书、挣美国钱。这主意不坏,但我们不答应:我们没有极端体验的瘾,别来折腾我们。真正有这种瘾的人,何妨像李赤先生那样,自己一头扎向屎坑。

我看国学

我们知道,旧时的读书人都能把四书五经背得烂熟,随便点出两个字就能知道它在书中什么地方。这种钻研精神虽然可佩,这种做法却十足是神经病。显然,会背诵爱因斯坦原著,成不了物理学家;因为真正的学问不在字句上,而在于思想。就算文科有点特殊性,需要背诵,也到不了这个程度。因为“文革”里我也背过毛主席语录,所以以为,这个调调我也懂——说是诵经念咒,并不过分。

我个人认为,我们民族最重大的文化传统,不是孔孟程朱,而是这种钻研精神。过去钻研四书五经,现在钻研《红楼梦》。我承认,我们晚生一辈在这方面差得很远,但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四书也好,《红楼梦》也罢,本来只是几本书,却硬要把整个大千世界都塞在其中。我相信世界不会因此得益,而是因此受害。

任何一门学问,即便内容有限而且已经不值得钻研,但你把它钻得极深极透,就可以挟之以自重,换言之,让大家都佩服你;此后假如再有一人想挟这门学问以自重,就必须钻得更深更透。此种学问被无数的人这样钻过,会成个什么样子,实在难以想象。那些钻进去的人会成个什么样子,更是难以想象。古宅闹鬼,树老成精,一门学问最后可能变成一种妖怪。就说国学罢,有人说它无所不包,到今天还能拯救世界,虽然我很乐意相信,但还是将信将疑。

智慧与国学

当年欧几里得讲几何学,有学生发问道,这学问能带来什么好处?欧几里得叫奴隶给他一块钱,还讽刺他道:这位先生要从学问里找好处啊!又过了很多年,法拉第发现了电磁感应,演示给别人看,有位贵妇人说:这有什么用?法拉第反问道:刚生出来的小孩子有什么用?按中国人的标准,这个学生和贵妇有理,欧几里得和法拉第没有理:学以致用嘛,没有用处的学问哪能叫作学问。西方的智者却站在老师一边,赞美欧几里得和法拉第,鄙薄学生和贵妇。时至今日,我们已经看出,很直露地寻求好处,恐怕不是上策。这样既不能发现欧氏几何,也不能发现电磁感应,最后还要吃很大的亏。怎样在科学面前掩饰我们要好处的暧昧心情,成了一个难题。

总而言之,以自己为中心,只要好处;由此产生的狼心狗肺的说法,肯定可以把法拉第、爱迪生等人气得在坟墓里打滚。

在西方的智慧里,怎样发明电动机,是个已经解决了的问题,所以才会有电动机。罗素先生就说,他赞成不计成败利钝地追求客观真理。这话还是有点绕。我觉得西方的智者有一股不管三七二十一,总要把自己往聪明里弄的劲头。为了变得聪明,就需要种种知识。不管电磁感应有没有用,我们先知道了再说。换言之,追求智慧与利益无干,这是一种兴趣。现代文明的特快列车竟发轫于一种兴趣,说来叫人不能相信,但恐怕真是这样。

智慧本身就是好的。有一天我们都会死去,追求智慧的道路还会有人在走着。死掉以后的事我看不到。但在我活着的时候,想到这件事,心里就很高兴。

我也有一个问题,但我不想向上帝提出,那就是什么是智慧。假如这个问题有答案,也必定在我的理解范围之外。当然,不是上帝的人对此倒有些答案,但我总是不信。相比之下我倒更相信苏格拉底的话:我只知道自己一无所知。罗素先生说,虽然有科学上的种种成就,但我们所知甚少,尤其是面对无限广阔的未知,简直可以说是无知的。与罗素的注释相比,我更喜欢苏格拉底的那句原话,这句话说得更加彻底。他还有些妙论我更加喜欢:只有那些知道自己智慧一文不值的人,才是最有智慧的人。这对某种偏向是种解毒剂。

我宁可做个苏格拉底那样的人,自以为一无所知,体会寻求知识的快乐,也不肯做个“智慧满盈”的儒士,忍受这种无所事事的煎熬!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她能学会这东西,而是说她只要会了任何一点东西,都会当作超级智慧,相比之下那东西是什么倒无所谓。由这件事我想到超级知识的本质。这种东西罗素和苏格拉底都学不会,我学起来也难。任何知识本身,即便烦难,也可以学会。难就难在让它变成超级,从中得到大欢喜、大欢乐,无限的自满、自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那种品行。这种品行我的那位傻大姐身上最多,我身上较少。至于罗素、苏格拉底两位先生,他们身上一点都没有。

傻大姐是个知识的放大器,学点东西极苦,学成以后极乐。某些国人对待国学的态度与傻大姐相近。说实在的,他们把它放得够大了。拉封丹寓言里,有一则《大山临盆》,内容如下:大山临盆,天为之崩,地为之裂,日月星辰,为之无光。房倒屋坍,烟尘滚滚,天下生灵,死伤无数……最后生下了一只耗子。中国的人文学者弄点学问,就如大山临盆一样壮烈。当然,我说的不只现在,而且有过去,还有未来。

有关天圆地方

想要明白些道理,不能觉得什么顺眼就信什么,还要听得进别人说。当然,这道理只对那些想要知道真理的人适用。

理想国与哲人王

罗素又说,无数青年读了这类著作,燃烧起雄心,要做一个莱库格斯或者哲人王。只可惜,对权势的爱好,使人一再误入歧途。顺便说一句,在理想国里,是由哲学家来治国的。倘若是巫师来治国,那些青年就要想做巫师王了。我很喜欢这个论点。

主张信任哲人王的人会说:只有藐视人类的人才能给人类带来更大利益;我又要说:只有这种人才能给人类带来最大的祸害。从常理来说,倘若有人把你当作了nothing,你又怎能信任他们。

哲人王的又一可怕之处,在于他的学问。在现代社会里,人人都有不懂的学问,科学上的结论不足以使人恐惧,因为这种结论是有证据和推导过程的,作为有理性的人,这些说法是你迟早会同意的那一种。而哲学上的结论就大不相同,有的结论你抵死也不会同意;因为既没有证据也没有推导,哲人王本人就是证明;而结论本身又往往非常的严重。举例来说,尼采先生的结论对一切非受虐狂的女性就很严重;就这句话而论,我倒希望他能活过来,说一句“我是开个玩笑”,然后再死掉。当然,我也盼着中国古代的圣人活过来,把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的话收回一些。

不但对权势的爱好可以使人误入歧途,服从权势的欲望也可以使人误入歧途。至于我自己,总觉得生活的准则、伦理的基础,都该是些可以自明的东西。假如有未明之处,我也盼望学者贤明的意见,只是这些学者应该像科学上的前辈那样以理服人,或者像苏格拉底那样,和我们进行平等的对话。假如像某些哲人那样讲出晦涩、偏执的怪理,或者指天划地、口沫飞溅地做出若干武断的规定,那还不如让我自己多想想的好。不管怎么说,我不想把自己的未来交给任何人,尤其是哲人王。

东西方快乐观区别之我见

东西方精神的最大区别在于西方人沉迷于物欲,而东方人精于人与人的关系;前者从征服中得到满足,后者从人与人的相亲相爱中汲取幸福。

我们来讨论一下西方病的根源。笔者既学过文,又学过理,两边都是糊里糊涂,且有好做不伦不类的类比之恶习。不管怎样,大家可以听听这种类比可有道理。

人可以从环境中得到满足,这种满足又成为他行动的动力。比方说,冷天烧了暖气觉得舒服,热天放了冷气又觉得舒服,结果他就要把房间恒温到华氏七十度,购买空调机,耗费无数电力;骑车比走路舒服,坐车又比骑车舒服,结果是人人买汽车,消耗无数汽油。由此看来,舒服了还要更舒服,正是西方人掠夺自然的动力。这在控制论上叫作正反馈,社会就相当于一个放大器,人首先有某种待满足的物欲,在欲望推动下采取的行动使欲望满足,得到了乐趣,这都是正常的。乐趣又产生欲望,又反馈回去成了再做这行动的动力,于是越来越凶,成了一种毛病。玩过无线电的人都知道,有时候正反馈讨厌得很,状似抽风:假如话筒和喇叭串了,就会闹出这种毛病,喇叭里的声音又进了话筒,放大数百倍出来再串回去,结果就是要吵死人——行话叫作“自激”。在我们这里看来,西方社会正在自激,舒服了还要更舒服,搅到最后,连什么是舒服都不清不楚,早晚把自己烧掉了完事。这种弊病的根源在于它是个欲望的放大器——它在满足物欲方面能做得很成功,当然也有现代技术在做它的后盾。

但是基督曾说,不要只看到别人眼里有木刺,没准儿自己眼里还有大梁呢。中国的传统道德,讲究得过了头,一样会导致抽风式的举动。这是因为中国的传统社会在这方面也是个放大器。人行忠孝节义,就能得忠臣孝子节妇义士的美名,这种美名刺激你更去行忠孝节义,循环往复,最后你连自己在干什么都搞不清。

本文的主旨,在于比较东西方不同的快乐观。罗素在讨论伦理问题时曾经指出,人人都希求幸福。假如说,人得到自己希求的东西就是幸福,那就言之成理。倘若说因为某件事是幸福的,所以我们就希求它,那就是错误的。谁也不是因为吃是幸福的才饿的呀。幸福的来源,就是不计苦乐、不计利弊、自然存在的需要,这种需要的种类、分量,都不是可以任意指定的。当然,这是人在正常时的情形,被人哄到五迷三道、晕头转向的人不在此列。马尔库塞说西方社会有病,是说它把物质消费本身当成了需要,消费不是满足需求,而是满足起哄。我能够理解这种毛病是什么,但是缺少亲身体验。假如把人际关系和谐本身也当成需要,像孟子说的那样:行孝本身是快乐的,所以去行孝,当然就更是有病,而且这种毛病我亲身体验过了(在“文化革命”里人人表忠心的时候)。人满足物质欲望的结果是消费,人际关系的和谐也是人避免孤独这一需要的结果。一种需要本身是不会过分的,只有人硬要去夸大它,导致了自激时才会过分。

需要本身只有一分,你非把它弄到十分,这原因大家心里明白,社会对个人不是只起好作用,它还是个起哄的场所,干什么事都要别人说好,赢得一些喝彩声,正是这件事在导致自激。东方社会有东方的起哄法,西方有西方的起哄法。而且两边比较起来,还是东方社会里的人更爱起哄。假如此说是正确的,那么真正的幸福就是让人在社会的法理、公德约束下,自觉自愿地去生活;需要什么,就去争取什么;需要满足之后,就让大家都得会儿消停。这当然需要所有的人都有点文化修养,有点独立思考的能力,并且对自己的生活负起责任来,同时对别人的事少起点哄。这当然不容易,但这是唯一的希望。

洋鬼子与辜鸿铭

辜鸿铭先生说:华夏文化的精神,在于一种良民宗教,在于每个妇人都无私地绝对地忠诚其丈夫,忠诚的含义包括帮他纳妾;每个男人都无私地绝对地忠于其君主、国王或皇帝,无私的含义包括奉献出自己的屁股。每个M在密室里大概也是这样忠于自己的S,这是一种无限雌伏、无限谄媚的精神。清王朝垮台后,不准纳妾也不准打屁股,但这种精神还在,终于在“文革”里达到了顶峰。在五四时期,辜先生被人叫作老怪物,现在却被捧为学贯中西的文化怪杰,重印他的书。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是为了让虐待狂的洋鬼子再来喜欢我们?

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古人有首咏雪的打油诗曰:夜来北风寒,老天大吐痰。一轮红日出,便是止痰丸——有些人的痰气简直比雪天的老天爷还大。谁能当这枚止痰丸呢?只有弗洛伊德。

总而言之,个人的体面与尊严、平等、自由等等概念,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是没有的,有的全是些相反的东西。我是很爱国的,这体现在:我希望伏尔泰、杰弗逊的文章能归到辜鸿铭的名下,而把辜鸿铭的文章栽给洋鬼子。假如这是事实的话,我会感到幸福得多。

有些坏事发生在了中国,我们就说它好,有些鬼话是中国人说的,我们就说它有理,这种做法就叫作有痰气。有些年轻人把这些有痰气的想法写成书,他本人倒不见得是真有痰气,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一种普遍存在的事态比这要命得多。

众所周知,有一种人,起码是在表面上,不喜欢快乐,而喜欢痛苦,不喜欢体面和尊严,喜欢奴役与屈辱,这就是受虐狂。弗洛伊德对受虐狂的成因有这样一种解释:人若落入一种无法摆脱的痛苦之中,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就会把这种痛苦看作是幸福,用这种方式来寻求解脱——这样一来,他的价值观就被逆转过来了。当然,这种过程因人而异。有些人是不会被逆转的。比方说我罢,在痛苦的重压下,会有些不体面的想法,但还不会被逆转。另有一些人不仅被逆转,而且还有了痰气,一听到别人说自由、体面、尊严等等是好的,马上就怒火万丈,这就有点不对头了,世界上哪有这样气焰万丈的受虐狂?你就是真有这种毛病,也不要这个样子嘛。

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

由此可见,我姥姥在村里时,四十户人家、一百多条驴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当然,我在村里时,一百多户人家没有驴,也符合经济规律。前者符合省钱的规律,后者符合就业的规律。只有“一百户人家加一百条驴”不符合经济规律,因为没有那么多的事来做。于是,驴子就消失了。

在现代物质文明的影响到来之前,在物质生活方面有这么一种倾向,不是人来驾驭自然力、兽力,而是以人力取代自然力、兽力;这就要求人能够吃苦耐劳、本分。当然,这种要求和传统文化对人的教诲甚是合拍,不过孰因孰果很难说明白。我认为自己在插队时遭遇的一切,是传统社会物质文明发展规律走到极端所致。

我认为中国文化对于物质生活的困苦,提倡了一种消极忍耐的态度,不提倡用脑子想,提倡用肩膀扛;结果不但是人,连驴和猪都深受其害。假设一切现实生活中的不满意、不方便,都能成为严重的问题,使大家十分关注,恐怕也不至于搞成这个样子,因为我们毕竟是些聪明人。虽然中国人是如此的聪明,但是布罗代尔对十七世纪中国的物质生活(包括北京城里有多少人靠拣破烂为生)做了一番描述之后下结论道:在这一切的背后,“潜在的贫困无处不在”。我们的祖先怎么感觉不出来?我的结论是:大概是觉得那么活着就不坏罢。

跳出手掌心

实际上,是创造了这两种文化的活动——人类的思索,才真正是人类前途之所系。

自然科学的成果,有一些现在的人类已经用上了,但据我所知,没用上的还很多。倘若你把没用上的通通取消,科学就不成其为科学。我上大学时,有一次我的数学教授在课堂上讲到:我现在所教的数学,你们也许一生都用不到,但我还要教,因为这些知识是好的,应该让你们知道。这位老师的胸襟之高远,使我终身佩服。我还要说,像这样的胸襟,在中国人文知识分子中间很少见到。

在文学艺术及其他人文的领域之内,国人的确是在使用一种双重标准,那就是对外国人的作品,用艺术或科学的标准来审评;而对中国人的作品,则用道德的标准来审评。这种想法的背后,是把外国人当成另外一个物种,这样对他们的成就就能客观地评价;对本国人则当作同种,只有主观的评价,因此我们的文化事业最主要的内容不是它的成就,而是它的界限;此种界限为大家所认同,谁敢越界就要被群起而攻之。

我认为,当我们认真地评价艺术时,所用的标准和科学上的标准有共通之处,那就是不依据现世的利害得失,只论其对不对(科学),美不美(艺术)。此种标准我称为智慧的标准。

保存在文化遗产里的智慧让人尊敬,而活人头脑里的智慧更让人抱有无限的期望。我喜欢看到人们取得各种成就,尤其是喜欢看到现在的中国人取得任何一种成就。智慧永远指向虚无之境,从虚无中生出知识和美;而不是死死盯住现时、现事和现在的人。我认为,把智慧的范围限定在某个小圈子里,换言之,限定在一时、一地、一些人、一种文化传统这样一种界限之内是不对的;因为假如智慧是为了产生、生产或发现现在没有的东西,那么前述的界限就不应当存在。不幸的是,中国最重大的文化遗产,正是这样一种界限,就像如来佛的手掌一样,谁也跳不出来;而现代的主流文化却诞生在西方。

总之,说到知识分子的职责,我认为还有一种传统可循:那就是面向未来,取得成就。古往今来的一切大智者无不是这样做的。这两种知识分子的形象可以这样分界,前一种一世的修为,是要做个如来佛,让别人永世跳不出他的手掌心;后一种是想在一生一世之中,只要能跳出别人的手掌心就满意了。我想说的就是,希望大家都做后一种知识分子,因为不管是谁的手掌心,都太小了。

迷信与邪门书

人脑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东西,有可靠的知识,有不可靠的猜测,还有些东西纯属想入非非。这些东西各有各的用处,我相信这些用处是这样的:一个明理的人,总是把可靠的知识作为根本;也时常想想那些猜测,假如猜测可以验证,就扩大了知识的领域;最后,偶尔他也准许自己想入非非,从怪诞的想象之中,人也能得到一些启迪。当然,人有能力把可信和不可信的东西分开,不会把怪诞的想象当真——但也有例外。

我以为,一个人在胸中抹煞可信和不可信的界限,多是因为生活中巨大的压力。走投无路的人就容易迷信,而且是什么都信(马林诺夫斯基也是这样来解释巫术的)。虽然原因让人同情,但放弃理性总是软弱的行径。

我以为,知识分子的道德准则应以诚信为根本。假如知识分子也骗人,让大家去信谁?

我还以为,知识分子应该自尊、敬业。我们是一些堂堂君子,从事着高尚的事业;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是这样看自己和自己的事业,小说家也不该例外。现在市面上有些书,使我怀疑某人是这么想的:我就是个卑鄙小人,从事着龌龊的事业。假如真有这等事,我只能说:这样想是不好的。

中国人——尤其是社会的下层——有迷信的传统,在社会动荡、生活有压力时,简直就是渴望迷信。此时有人来装神弄鬼,就会一哄而起,造成大的灾难。这种流行性的迷信之所以可怕,在于它会使群众变得不可理喻。这是中国文化传统里最深的隐患。宣传科学,崇尚理性,可以克制这种隐患;宣扬种种不可信的东西,是触发这种隐患。作家应该有社会责任感,不可为一点稿酬,就来为祸人间。

科学的美好

科学和人类其他事业完全不同,它是一种平等的事业。真正的科学没有在中国诞生,这是有原因的。这是因为中国的文化传统里没有平等:从打孔孟到如今,讲的全是尊卑有序。上面说了,拿煤球炉子可以炼钢,你敢说要做实验验证吗?你不敢。炼出牛屎一样的东西,也得闭着眼说是好钢。在这种框架之下,根本就不可能有科学。

一种自由发展而成的事业,总是比个人能想出来的强大得多。参与自由的事业,像做自由的人一样,令人神往。

人会情绪激动,又会爱慕虚荣。科学没有这些毛病,对人的这些毛病,它也不予回应。最重要的是:科学就是它自己,不在任何人的管辖之内。

对于科学的好处,我已经费尽心机阐述了一番,当然不可能说得全面。其实我最想说的是:科学是人创造的事业,但它比人类本身更为美好。我的老师说过,科学对中国人来说,是种外来的东西,所以我们对它的理解,有过种种偏差:始则惊为洪水猛兽,继而当巫术去理解,再后来把它看作一种宗教,拜倒在它的面前。他说这些理解都是不对的,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我老师说得很对。我能补充的只是:除了学习科学已有的内容,还要学习它所有、我们所无的素质。我现在不学科学了,但我始终在学习这些素质。这就是说,人要爱平等、爱自由,人类开创的一切事业中,科学最有成就,就是因为有这两样做根基。对个人而言,没有这两样东西,不仅谈不上成就,而且会活得像一只猪。比这还重要的只有一样,就是要爱智慧。无论是个人,还是民族,做聪明人才有前途,当笨蛋肯定是要倒霉。大概是在一年多以前罢,我写了篇小文章讨论这个问题,论证人爱智慧比当笨蛋好些。结果冒出一位先生把我臭骂一顿,还说我不爱国——真是好没来由!我只是论证一番,又没强逼着你当聪明人。你爱当笨蛋就去当罢,你有这个权利。

科学与邪道

有件事正在使我忧虑:中国人和德国人不同。中国人对证明自己的种族优越从来就不很在意的,他们真正在意的是想要证明自己传统文化的优越性。

对待知识的态度

如今,我早已过了不惑之年。旧事重提,不是为了夸耀自己是如何的自幼有志于学。现在的高中生为了考大学,一样也在熬灯头,甚至比我当年熬得还要苦。我举自己作为例子,是为了说明知识本身是多么的诱人。当年文化知识不能成为饭碗,也不能夸耀于人,但有一些青年对它还是有兴趣,这说明学习本身就可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学习文史知识目的在于“温故”,有文史修养的人生活在从过去到现代一个漫长的时间段里。学习科学知识目的在于“知新”,有科学知识的人可以预见将来,他生活在从现在到广阔无垠的未来。假如你什么都不学习,那就只能生活在现时现世的一个小圈子里,狭窄得很。

我上大学时,学了点计算机方面的知识,今天回想起来,都变成了老掉牙的东西。这门科学一日一变,越变越有趣,这种进步真叫人舍不得变老,更舍不得死……学习科学技术,使人对正在发展的东西有兴趣。

现在的年轻人大概常听人说,人有知识就会变聪明,会活得更好,不受人欺。这话虽不错,但也有偏差。知识另有一种作用,它可以使你生活在过去、未来和现在,使你的生活变得更充实、更有趣。这其中另有一种境界,非无知的人可解。不管有没有直接的好处,都应该学习——持这种态度来求知更可取。大概是因为我曾独自一人度过了求知非法的长夜,所以才有这种想法……当然,我这些说明也未必能服人。反对我的人会说,就算你说的属实,但我就愿意只生活在现时现世!我就愿意得些能见得到的好处!有用的我学,没用的我不学,你能奈我何?……假如执意这样放纵自己,也就难以说服。罗素曾经说:对于人来说,不加检点的生活,确实不值得一过。他的本意恰恰是劝人不要放弃求知这一善行。抱着封闭的态度来生活,活着真的没什么意思。

生命科学与骗术

身为一个中国人,由于有独特的历史背景,很难理解科学是什么。我在匹兹堡大学的老师许倬云教授曾说,中国人先把科学当作洪水猛兽,后把它当作呼风唤雨的巫术,直到现在,多数学习科学的人还把它看成宗教来顶礼膜拜;而他自己终于体会到,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但是,这种体会过于深奥,对大多数中国人不适用。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科学有移山倒海的威力,是某种叫作“科学家”的人发明出的、我们所不懂的古怪门道。基于这种理解,中国人很容易相信一切古怪门道都是科学;其中就包括了可以呼风唤雨的气功和让药片穿过塑料瓶的特异功能。我当然要说,这些都不是科学。要把这些说明白并不容易——对不懂科学的人说明什么是科学,就像要对三岁孩子说明什么是性一样,难以启齿。

我们知道,司法上有无罪推定一说,要认定一个人有罪,先假设他是无罪的,用证据来否定这个假设。科学上认定一个人的发现,也是从他没发现开始,用证据来说明他确实发现了。敏感的读者会发现,对于个人来说,这后一种认定,是个有罪推定。举例来说,我王某人在此声称自己最终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我当然不是认真说的!),就等于把自己置于骗子的地位。直到我拿出了证明,才能脱罪。鉴于此事的严重性,我劝读者不要轻易尝试。

我还建议大家时时想到:整个人类是一个物种,科学是全人类的事业,它的成就不能为民族所专有,所以它是全人类的光荣;这样就能有一些平常心。有了平常心,也就不容易被人骗。

我的老师曾说,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学习科学,尤其要有平常心。如罗素所言,科学在“不计利害地追求客观真理”。请扪心自问,你所称的科学,是否如此淳朴和善良。尤瑟纳尔女士说:“当我计算或写作时,就超越了性别,甚至超越了人类。”请扪心自问,你所称的科学,是否是如此崇高的事业。我用大师们的金玉良言劝某些成年人学好。不用别人说,我也觉得此事有点可笑。

科学没有理由去侵犯合理的宗教信仰。但我们现在见到的是一种远说不上合理的信仰在公然强奸科学——一个弱智、邪恶、半人半兽的家伙,想要奸污智慧女神,它还流着口水、吐着粘液、口齿不清地说道:“我配得上她!她和我一样的笨!”——我想说的是:你搞错了。换个名字,到别处去试试罢。

盛装舞步

文化人类学指出,不同文化、不同价值观的人之间,会发生误解,明明你在做这样一件事,他偏觉得你在做另外的事,这就是件误解的例子。你若说,我们不该引起别人的误会,这也是对的。但我们躲到哪儿,他就追到哪儿,老在一边乱嘀咕。

我看“老三届”

这是一种简单的逻辑,大意是说,坏事就是坏事,好事就是好事,让我们先言尽于此。至于坏事可不可以变成好事,已经是另一个问题了。

对残疾人的最大尊重,就是不把他当残疾人。

我怎样做青年的思想工作

这种种事实说明了一个真理: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因为我外甥是个聪明孩子,他马上就想到了,虽然开掘出艺术的源泉,却不是自己的,这不合算——虽然我自己并不真这么想,但我把外甥说服了。他同意好好念书,毕业以后不搞摇滚,进公司去挣大钱。

写给新的一年(一九九六年)

在我们年轻时,每一年的经历都能写成一本书,后来只能写成小册子,再后来变成了薄薄的几页纸。现在就是这样一句话:读书、写作。一方面是因为我们远离了动荡的年代,另一方面,我们也喜欢平淡的生活。对我们来说,这样的生活就够了。

九十年代之初,我们的老师——一位历史学家——这样展望二十一世纪:理想主义的光辉已经暗淡,人类不再抱着崇高的理想,想要摘下天上的星星,而是把注意力放到了现实问题上去,当一切都趋于平淡,人类进入了哀乐中年。

一位法国政治家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在二十岁时如果不是激进派,那他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假如他到了三十岁还是个激进派,那他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我们这样理解他的话:一味地勇猛精进,不见得就有造就;相反,在平淡中冷静思索,倒更能解决问题。

罗素先生曾说:真正的幸福来自于建设性的工作。人能从毁灭里得到一些快乐,但这种快乐不能和建设带来的快乐相比。只有建设的快乐才能无穷无尽,毁灭则有它的极限。夸大狂和自恋都不能带来幸福,与此相反,它正是不幸的源泉。我们希望能远离偏执,从建设性和创造性的工作中获取幸福。创造性工作的快乐只有少数人才能获得,而我们恰恰有幸得到了可望获得这种快乐的机会——那就是做一个知识分子。

人生在世,就如一本打开的书,我们更希望这本书的主题始终如一,不希望它在中途改变题目——到外文化中生活,人生的主题就会改变。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生活更加真切,哪怕是变得平淡也罢,这就是我们回国的原因。这是我们的选择,不见得对别人也适用。

随着新年钟声响起,我们都又长了一岁。这正是回顾和总结的时机。对于过去的一年,还有我们在世上生活的这些年,总要有句结束语:虽然人生在世会有种种不如意,但你仍可以在幸福与不幸中做选择。

写给新的一年(一九九七年)

据我所见,诀窍和真正的知识是不同的。真正的知识不仅能说明一件事应该怎样做,还能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做。而那些诀窍呢,从来就说不出为什么,所以是靠不住的。能使人变聪明的诀窍是没有的。倒是有种诀窍能使人觉得自己变聪明了,实际上却变得更笨。人应该记住自己做过的聪明事,更该记得自己做的那些傻事——更重要的是记住自己今年几岁了,别再搞小孩子的把戏。岁末年初,总该讲几句吉利话:但愿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能远离一切古怪的事,大家都能做个健全的人——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吉利。

我为什么要写作?

用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反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作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反熵。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反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反熵过程中。

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反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反熵过程中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斯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邦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这一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汇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工作与人生

我想要把自己对人生的看法推荐给青年朋友们:人从工作中可以得到乐趣,这是一种巨大的好处。相比之下,从金钱、权力、生育子女方面可以得到的快乐,总要受到制约。

根据我的经验,人在年轻时,最头疼的一件事就是决定自己这一生要做什么。在这方面,我倒没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干什么都可以,但最好不要写小说,这是和我抢饭碗。当然,假如你执意要写,我也没理由反对。总而言之,干什么都是好的;但要干出个样子来,这才是人的价值和尊严所在。人在工作时,不单要用到手、腿和腰,还要用脑子和自己的心胸。我总觉得国人对这后一方面不够重视,这样就会把工作看成是受罪。失掉了快乐最主要的源泉,对生活的态度也会因之变得灰暗……

罗素先生曾言,对人来说,不加检点的生活,确实不值得一过。我同意他的意见:不加检点的生活,属于不能接受的生活之一种。人必须过他可以接受的生活,这恰恰是他改变一切的动力。人有了心胸,就可以用它来改变自己的生活。

中国人喜欢接受这样的只要能活着就是好的,活成什么样子无所谓。从一些电影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活着》《找乐》……我对这种想法是断然地不赞成,因为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就可能活成任何一种糟糕的样子,从而使生活本身失去意义。高尚、清洁、充满乐趣的生活是好的,人们很容易得到共识。卑下、肮脏、贫乏的生活是不好的,这也能得到共识。但只有这两条远远不够。我以写作为生,我知道某种文章好,也知道某种文章坏。仅知道这两条尚不足以开始写作。还有更加重要的一条,那就是:某种样子的文章对我来说不可取,决不能让它从我笔下写出来,冠以我的名字登在报刊上。以小喻大,这也是我对生活的态度。